富源警方今年已抓网上逃犯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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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17年1月份以来,富源县公安局积极组织开展盗抢骗在逃人员缉捕工作,取得了初步战果。截至近日,共抓获网上逃犯15名,其中本省逃犯14名、外省逃犯1名。
富源县公安机关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追逃”强大氛围,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鼓励群众举报逃犯线索,让逃犯无处藏身。1月12日,富源县大河镇脑上村委会村民姚某某、姚小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富源县公安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经民警开展规劝工作,1月24日15时,姚某某、姚小某兄弟二人到富源县公安局大河派出所投案自首,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获得受害人谅解。
2017年1月9日晚,一名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卿某乘坐大客车过富源县辖区时,被正在执勤的富源公安局中安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经调查,该人于2014年9月26日向银行申请了一张信用额度为2万元的信用卡,同时还一并申请了龙卡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金额为29万元。之后卿某用该信用卡在重庆某汽车4S店内刷卡支付29万元,当时车辆价格为416600元,卿某于2015年1月开始停止还款,并违反合同将车辆变卖套现,且未将贷款购车款归还银行。后卿某被重庆警方列为网上逃犯。犯罪嫌疑人在富源落网后已被移送重庆警方。
2017年2月6日,被富源警方列为上网追逃近三年的犯罪嫌疑人欧某到湖南省新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经查,犯罪嫌疑人欧某自2009年至2014年,在富源县城经商期间以缺乏周转资金为由,承诺月利息2分至5分不等,先后向多人借款累计达150余万元后失去行踪。后经受害人报警,欧某被上网追逃。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富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带回归案进一步查办。 赵鹏 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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