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烟草公司严惩烤烟合同中的“乱作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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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举报6起,对4名科技员、1名烘烤员追责,行政问责5人,违纪违法处理9人
本报讯(特约记者查朝云)针对历年烤烟合同签订管理的难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马龙县烟草公司通过落实制度、强化引导、监督前移、严厉惩诫,严厉惩治烤烟合同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该公司落实好《云南省烟草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试行)》《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二十个严禁》《曲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行政问责实施办法》等规定,确保制度对烤烟合同的刚性约束。制作发放内容包括党章党规、八项规定、廉政漫画、格言警句及烟草系统制度规定的《廉政日志笔记本》;对站(点)长、普通职工及烤烟科技员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明确公司经理、站长、点长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公司设专职纪委书记,成立监察审计科,充实人员,抓早抓小、监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在烤烟育苗前与种烟农户预签合同,指认种烟地块、面积“清塘点棵”;合同签订前召开村民户主会,实行村组干部和科技员作一榜、普通村民作一榜分开公示的“两榜公示”公示到户,接受监督;今年以来,公司已受理合同方面的举报、问题反映6起,对签订“空合同”的4名科技员、1名烘烤员追回相关补助资金,责令合作社辞退解聘,对监管不力的站(点)长进行调岗、撤职;对党员同时给予党纪处分,按干管权限行政问责5人,违纪违法处理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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